教導孩子向自己負責

十三歲的家威今年進入中學,他對於自己的生活,從來沒有想過要怎樣安排,他的母親開始感到有些擔心,在生活的安排上亦感到有些困難,因為她已找到一份工作,對於家威的生活,不能再好像以前一樣,事事為他準備,內心似乎為此而感到有點歉意。

在過去的日子,家威晚上總是看電視或玩遊戲機而不願睡覺,早上要不是母親叫他兩三次也不願起床;他懶洋洋的起床後,還在慢慢的梳洗,由於乘搭校車的時間已到,母親唯有一面不斷催促,一面將他的餐盒塞進家威的書包內;有時趕不及乘坐校車,母親便自己駕車送他上學,使他能在上課前回到學校;有時如果情況更壞,母親還陪他進入課室及向老師表示歉意。家威就這樣在母親的安排下過了多年的學校生活。
家威由於在母親的悉心照顧下長大,他並沒有學到自我照顧,過往他之所以能夠完成學業,都是因為母親時常提醒他「父母怎樣怎樣的為他而日夜辛勞。」他便以爭取好成績來作為回報父母的方式。

家威所做的是為了父母而盡責,為很多父母來說,這倒是難得的事,然而,如果將眼光放遠一點,這或許要重新估計其中的問題。

孩子到了青少年階段,往往產生一種反叛心理,對社會、長輩、父母、師長和其他有權勢的人常會採取反叛的態度。父母或長輩要他做的事,他就偏偏不做,藉此來表示自己的成長與獨立。假如孩子是為了父母才盡責,到了青少年的階段,他便很容易走向另一個方向,故意在父母所期望的事上採取愛理不理的態度,來表現自己的獨立思考及抉擇能力。

培育孩子的責任感,須從小開始,訓練他們向自己負責,而不是為別人負責,例如:以他們可以明白的程度,教導他們安排自己的作息時間,久不久與他們一 起檢討及調整安排,做得好時給與讚賞及鼓勵,當然,父母的榜樣足以影響他們的發展;否則,要是父母、上師不在,生活環境轉變,他再無需向別人交待時,很快 便會回復散慢,不願認真處理自己的生活。

實在,為了孩子的將來,父母要把眼光放遠一點,訓練他們對自己負責。無論在家庭、學校、社會,與父母一起或獨立生活,與上司、同事一起工作或獨自處事,都要對自己的行為、品格、學業和工作負責,做個有責任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