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聖」一詞,在希伯來文原意是「分離」、「割開」,表示和其他「不同」,含有「超越」其他的意義。自梵二大公會議以來,教會一方面承認自己是「至聖」的,另一方面也承認自己有罪。
在新約時代,教會雖自稱為神聖的子民,但同時亦承認自己是有罪的。在教父時代更引用聖經中「有罪的婦女」的圖像來指教會,隱含了教會有罪的事實。從教會的禮儀,便可體會到教會自始就意識到自身的有罪。梵二《教會憲章》14節:「……… 不願在教會內堅持到底………,已参加教會,卻不實行愛德,身在教內,而心在教外的人………」,這都表明著教會意識到自已有罪。
除了上面所提的文件之外,更可由教會的歷史事實提出教會有罪的實例,如初期教會中有不少團體受到猶太主義的影響而滯留於法律主義中,也有團體受到希臘、羅馬,甚至理性主義的影響,使教會的神聖性隱而不彰。今日教會而言,關於世界上貧窮與不正義,有否抱著維護真理的意識和行動呢?教會的特質與使命不也仍然隱而不彰嗎?這些不都是有不彰的跡象嗎?在第八及第九世紀時,教會因缺乏強而有智慧的領導者而受苦,幾位教宗遭到令人恐怖的謀害或簡單式的〝失踪〞。
耶穌曾對伯多祿說:「西滿,西滿,撒殫求得了許可,要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為你祈求了,為叫你的信德不至喪失,待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兄弟。」〔路22:31-32〕雖然教會經過2000年的歷史,但魔鬼從未停止它對教會凶狠的攻擊,就如耶穌預言:在歷史中,就是那些執掌高層的人仕中,都沒有〝聖〞的善行。
魔鬼的跟隨者一直在我們周圍, 質問為什麼不許神職系統的改革、廢除獨身司鐸制、教會等級制度和權力下放、承認女性的司祭職、廢除教宗的職位等。就最近傳謀在四旬期至今對教會、教宗的攻擊,我們承認這罪人教會的罪行,這不應成為理由而離棄教會,相反我們應歡慶聖神的臨在和指導,無論是好是壞的時刻,衪繼續扶持且將永遠給予引領。
我們為那些犯錯的司鐸和受害者、家庭,求上主的醫治和原諒。我們亦為教宗祈禱,他的名聲被傳媒竭盡可能地破壞。現世之子的確聰明,他們也許以為如要剷除教會──這個與俗世對立的團體──最好就是去攻擊她的領袖,難怪The New York Times及其有關的傳媒竟未查問當時負責處理Fr. Lawrence Murphy 案件的Judicial Vicar (Fr. Thomas Brundage), 而作出馬虎及不正確的報導。沒有諮詢Fr. Thomas對調查文件的意見,在報導中卻不正確的引用了並不是由他提供的文件內容,且將教宗牽涉其中。
耶穌曾清楚的對宗徒們說:「我也要求父,他必會賜給你們另一位護慰者,使他永遠與你們同在;他是世界所不能領受的真理之神,因為世界看不見他,也不認識他;你們卻認識他,因為他與你們同在,並在你們內。」(若14;16-17)在他復活後,耶穌便實踐了他的諾言,向宗徒噓了一口氣,說:「你們領受聖神罷!…」(若20:22)。這聖神才是教會的真正領導,就算旅途中教會的最高領導被剷除了,但真正的領導仍會與其教會同在。
「至聖」是因為天主聖神常與教會同在,而「教會有罪」乃因其成員是由人組成。
讀經:路24: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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