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人之所言,那很容易,言人之所欲言,就不太容易,言人之所不敢言,就更難。我就言人之所欲言,言人之所不敢言。」馬寅初
若17: 6-19
「真理」以為它是一個哲學的抽象名詞,但在聖經上卻不是;那是人與天主直接往來體驗得到的具體事實。
在舊約聖經「真理」原文基本意義來自「堅固的」,「不可動搖改變的」,是與事實完全吻
合的說話。這是特別用來形容天主,它是天主參與人類救恩史中最重要的原素,是與人建立
盟約的基礎,是天主既許必踐的保證,祂是忠誠和忠實的,上述的形容詞的基本意義都是以
「真理」為出發點的。
「真理」的反面是謊話,是虛假。(箴12:19)
「真理」是上主奧秘的啓示,是法律、是智慧的道理,是上主筆之於書的計劃。(達10:21)
耶穌以大司祭的身份祈禱,他懇求天主保衛我們,因為天父授予他的話,都傳給了我們,為使我們屬於天主,他在十字架上傾瀉出來的,不是痛苦、失望、而是光榮和救贖。
法律是藉梅瑟傳授的,恩寵和真理卻是由耶穌基督而來的,因為沒有人見過天主,只有那在父懷裏的獨生者,身為天主的,他給我們詳述了。(若1:17-18)耶穌的「真理」是他由聖父那裏聽來的言語,是天主的話,因着這真理,我們相信而獲得新生,並被祝聖。耶穌在離世升天之前,許下了真理的聖神,這位聖神引導我們趨於完備的真理,使我們正確地瞭解耶穌的講話及道理,按福音的道理生活度日,光明磊落,問心無愧,讓我們拒絕撒謊之父魔鬼。並求主耶穌賜予勇氣給我們,像他面對比拉多審判時說:『你說的是,我是君王。我為此而生,我也為此而來到世界上,為給真理作證:凡屬於真理的,必聽從我的聲音。』雖然比拉多說:我在他(耶穌)身上查不出什麼罪狀。卻怕人說他背叛凱撒,埋沒是非之心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死。
耶穌在福音中時常說:我實實在在告訴你們。我們會在是非之間選擇說「實實在在」的真言嗎?
保祿以「真實」指天主的「真理」(羅15:8),保祿所宣傳的真理,就是經過苦難聖死而又復活的基督本身。「我在主內苦勸你們,生活不要再像外邦人,順隨自己的虛妄思念而生活;他們的理智受了蒙蔽,因着他們的無知和固執,與天主的生命隔絕。這樣的人既已麻木,便縱情恣慾,貪行各種不潔。但你們卻不是這樣學了基督。如果你們真聽過他,按照在耶穌內的真理,在他內受過教,就該脫去你們照從前生活的舊人,就是因順從享樂的慾念而敗壞的舊人,應在心思念慮上改換一新,穿上新人,就是按照天主的肖像所造,具有真實的正義和聖善的新人。」(弗4:17-24)這樣可以説真理就在基督內。
善渡基督徒的生活,我們應堅定在所懷有的「真理」上,尤其在愛德及對天主父的崇敬,當以心神以真理上顯示出來,成為真正「與天主合作的人」,就是福音「真理」的宣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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