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時代的「法利塞人」大都是熱誠的宗教人士,他們都盡力去尋求天主的旨意,又是很嚴謹的人,事奉一個很嚴謹的天主。他們所認識的天主,是要求嚴格的,賞善罰惡,沒有仁慈的餘地,因而他們沒有歡樂的時刻,因為他們認為在天上也沒有仁慈,沒有什麼快樂,耶穌為他們「吹笛」時,他們也不跳舞 (路7 : 31 – 35)。他們與天主的來往,可以說是「交易式的」,嚴肅而亳不快樂。因此他們對耶穌與人所共知的罪人一起言談共食,表現出十分厭惡的態度。但耶穌說:我來,不是召喚義人,而是要召喚罪人。
耶穌的行事態度即天主的行事態度。並且暗示耶穌期待他的門徒有好像天主一樣的品格。法利塞人和經師們認為他們只要細心守規、修德便可得到永生。厭惡別人,這行為是與別人去比較才會產生;如我們與創造我們,無限美善的天主比較,我是什麽呢?我們只是祂眾多創造物的一員、犯罪無數的其中一個。我們若良心發現時還會謙虛求恕,可是,我們看不到天主寬宥我們的時刻,恣意扔給別人鉫鎖。我們認不清天主邀請人進入天國,是邀請人與自己結合。我們成為天主的子女與祂結合,但却不相似衪的品格;就如在正常和善的細胞中生長出壞和惡性的細胞,那豈不令天主患上癌症腫瘤?!
人出生在世是一個開始,而死亡是現世生命終結,開始至終結中那段時間是什麼呢?為耶穌來說那就是「愛」,祂走路的脚帶來和平與喜樂,衪走過生命的路都為人留下「愛」的痕跡。若我們心中充滿愛,我們見到所有的事物都是美好的,不會對人有所挑剔,「愛」能使生命豐盛。「愛」在信仰基督裡更有新意,就是以基督為典範:以衪的胸懷、眼目、情操去生活。願意幫助與你見解不同、不討你歡喜的人,接納不認識的人。我們心中若有「愛」,就能看見人所看不到的天主;也能從世界萬物中看見天主的臨在。
我們都不是偉大的人,但是,我們可以用偉大的「愛」做最平凡、最不顯眼的事。
讀經:瑪9: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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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耶穌說:世界看不見我,你們卻要看見我。」(若14 : 19) 這句話為你來說有什麼廻響?
2. 如果我未能「看得到主」原因在那裏?什麼阻擋了你的視線?
3. 你生活的每一天開心嗎?什麼使你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