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纪是梅瑟五书的最後一本,是梅瑟向百姓谆谆训诲的最後训词。本书的其中一个特点,是没有历史的记述,却是以民进入福地前一个月内所发生的事情。
申命纪有「重申前命」之意」事实上,这名称和本书的内容极为吻合。因为本书内所述的法律,大部分不是新法律,而是重申梅瑟在西乃山所立的法律。
学者们称申命纪为梅瑟的遗嘱。因为本书所载,是梅瑟死前一个月在摩阿布平原向以色列子民所讲的叁篇演词。梅瑟回顾四十年来在旷野的经历:天主对选民的爱护与仁慈,却换来选民对天主的无信和不忠,因而受到惩罚;梅瑟以此告诫以色列子民,务要恪守盟约的法律,善用天主的恩赐,选民的祸福存亡,全繫於自己手中。
近代学者说申命纪的写作背景,应是梅瑟时代。但在成书之後,由於客观环境的需要而补充或删减了某些内容。基本上仍可视为梅瑟的作品。
本书的思想很接近新约,它的特点就在於把天主与人彼此间的爱情,作为宗教的基础和目标。天主所特选的民族,不是因为他们特别好,比其他民族优越,只是因为天主爱他们。这份爱全表现於日後的生活中:天主和他们立约,照顾他们,用奇妙的方法带他们出离险境;亦出於爱的缘故,天主绝不容许他们背离祂。所以在他们背约时惩罚他们。但在惩罚当中,天主仍流露著祂的慈爱。申命纪中隐含著天主至大的爱的法律。面对天主如此伟大的爱,以民必须以生活来配合这个爱,必须以爱还爱来恪守诫律,这就是申命纪的中心思想。
学者们咸认为申命纪在文学、宗教、政治等各方面,都对後期的圣经作者发生著巨大的影响力。以民对法律向来尊敬,因为他们知道,只有法律可以使他们团结在一起,只有法律可以确保他们不致丧亡。因此,本书被收藏於上主的约柜旁;同时每隔七年应向全民众宣读一次。可见,申命纪在以民中的地位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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