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如果你們愛我,就要遵守我的命令

有一天,德蘭修女和幾位仁愛會修女如常在加爾各答的橫街陋巷行穿梭時,看見一個垂死的人躺在污水溝中。這人衣衫不整,滿面污垢,渾身長滿瘡癬。四周的人,沒有一個理會他,只有成群的蒼蠅圍繞着他飛舞。德蘭修女立即上前跟他說話,並把他一擁入懷。當德蘭修女細心檢視他身上瘡癬時,一個路人經過,噁心地對她説:「縱使你給我一百萬,我也不會這樣做!」德蘭修女毫不思索便回應說:「我也不會!」

耶穌的要求是他無私忠信,不離不棄,富於憐憫寬恕的對你和我,他的愛再不是抽象的情緒、慾望或感覺。愛是具體的行動,就像他一樣以他人的需要放在自己生命之上。

主耶穌的命令是一種參考的判別標準,並不是一些令人看而畏懼的字面條文,主的命令本就不能按字面而遵行,着重不在行為的細節,而是生活的靈性品格。基督徒要『信』耶穌基督,要愛鄰人如愛自己,彼此相愛,就如主愛我們。這樣的命令不似守安息日,或將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獻給教會等命令那樣簡明正確而易於遵行。命令的細節無可避免在主的命令之中,但命令的意義卻不限於此。

我們若不愛他,當然不遵守他的命令。不能自欺,除非我們真心愛耶穌,就沒法滿足他向我們的要求,故在順服之前先有敬畏之心,假若沒有愛心就不會遵守。我若要有愛心,那必須與我所愛的主時常同在。當年耶穌的猶太門徒和現代的信徒一樣,先決條件是與主同在。若真愛主基督,無論愛的程度深淺如何,自然會服從他 —— 不像奴僕的唯唯諾諾,乃像好朋友的欣然接受,又似兒子對父親的尊敬孝順,以討父母的喜悅為願望。

我們的愛心常是冷淡的。雖然不能說沒有愛心,但愛心總是缺乏力量,不易讓我們認真遵守主的命令。我怎辦呢?該做什麼呢?除了完全與主同在之外,別無他法,讓上主採取主動罷!主既然知道我們的愛心是真實的,亦知道我們的軟弱和貧乏狀況,祂自然會補足我們的缺欠。因著這緣故耶穌向父要求,將聖神永遠賜給了我們,這位世界不能領受的真理之神,永遠與我們一齊,使我們成為普通的但不平凡人,面對充滿困難、自私、謊言的世界,憑藉聖神揭穿世界的罪惡,「信仰並不在於智慧動聽的言詞,而是在於聖神和祂德能的表現,為使我們的信德不是憑人的智慧,而是憑天主的德能。」(格前2: 4-5)祂拆毀我們的心靈所造成的罪惡,祂勇敢而有力量站在我們旁邊,使我們變為堅毅、善良、寬恕的人。祈求賜我們有力量去愛耶穌,傳遞他的命令不要膽怯、懦弱,去愛身邊的人、不僅是家人、對別人表達支持及莫錯過一瞬即逝的行善機會;起來,行動!不是知識,而是學習耶穌,為能榮耀天主。

聖經:若14: 18一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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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是基督徒,對於耶穌的命令,我如何感受和回應?
  2. 在上述的聖經中,最能令我的信德產生動力的話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