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是光明

光明本身是天主的造物,天主創造世界第一就是「光」,在太初因着這光明,黑暗失去了它的統治權。既然光明來自天主,而天主又以光明來掌管保存萬物,來統治人類的歷史。這樣,在宇宙的未日及人類歷史的終結時,無怪乎,再沒有光明 —— 太陽、月亮失光下墮。(瑪24:29)

光明不只是來自天主,而它亦與天主在一起,因此光明常是天主顯現的記號(瑪17:2),凡與天主接近的人也滿面發光,如梅瑟由西乃山歸來(出34:29-35)及死前充滿聖神的斯德望。(宗7:55-56)

聖經上說的光明,大都是具有象徵意義的光明:

  1. 幸福:  指快樂、高興、滿意及慷慨大方。達味被稱為以色列民的光明,因他是以色列民的保護者,達味的臣僕向達味起誓說:「你不可再跟隨我們出征作戰,怕你熄滅了以色列的明燈。」(撒下21:17)光明象徵和平,亦即幸福,黑暗象徵災患。
  2. 生命: 光明就是生命。上主既然是生命的賜予者,因此上主就是光明。「因為在你那裏有生命的泉源,藉你的光明才能把光明看見。(詠36:10)

世界的光:耶穌自稱「我是世界的光;跟隨我的,決不在黑暗中走,必有生命的光。」且說「那普照每人的真光,正在進入這世界。」(若1:9)而耶穌直接向我們(基督徒)要求,「你們是世界的光;建在山上的城,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並不是放在斗底下,而是放在燈台上,照耀屋中所有的人。照樣,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光榮你們在天之父。」(瑪5:14-16)

「天主僕人(基督徒)的使命,我要使你作萬民的光明,使我的救恩達於地極。」(依49:6)

天主是光明,也就是愛。基督徒們的行為應在態度上表達出來 。這愛要修德立功,得重生的生命,必須致力於永遠留在耶穌基督內,懇求主耶穌恩賜每日的生活不受罪惡染污,謹口慎言,不與人爭吵,護守眼目,不貪圖虛榮,內心純潔向善,排除惡念,戒驕傲自滿,為天主的光榮而生活。

聖經:若一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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