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在末日復活時,他必要復活。」(若11:24) 瑪爾大的信仰是她的時代熱誠猶太人的典型信仰。她表示的信仰,是法利塞人在舊約教導的信仰。【許多長眠於塵土中的人,要醒起來:有的要入於永生,有的要永遠蒙羞受辱〔達12:2〕】。對這傳授的信仰,耶穌加添說:「我是復活,我是生命 。」為基督的門徒,復活不是時代的終結時要發生的一種與個人無關的普遍事實,而是他們與耶穌本人的圓滿結合。從各方面來說,復活是個人的事:那一天,凡現世與耶穌結合的人,都要身靈一同進入圓滿的天主性生活。在復活時,門徒要與那愛了我們,並為我們捨掉自己性命的那位完全成為一體。基督徒在現世所分享的「生命」是耶穌,因為他自己就是永生——與天主結合。
薩爾瓦多主教Oscar Romero為他的羊群發出公義的怒吼,他懷著綱鐵的意志,他完全而深刻地活出他身為薩爾瓦多主教生命的質素,他犧牲自己對抗社會的不正義,他的革命不需要槍械、不需要軍隊、不懼怕任何人。因為一個人的勇氣就是最強而有力的武器,但他擁有一顆柔軟的心,他不願意成為英雄,他的良知催逼他為薩爾瓦多生活在驚恐的人民發聲;被迫在危難關頭、子彈槍支的威嚇中,願保衛基督聖體的勇氣,內在的力量從何而來?他看見的不是自己生命的重要,因為他領悟到生命終極的意義,將生命爆出火花是相信復活的存在。永恆裡閃爍著燦爛奪目的豪光,他活在那個豺狼的險道,人人生活在黑暗無望時,主耶穌的話卻雋永:「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從我的,即使死了,仍要活著;凡活著而信從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麼?」我們會否在大是大非或小是小非的生活裡,現身說句對與錯的勇氣?因有復活的盼望,別人的誤會、誹謗、謾罵、肉體的鞭打都不算一回事。就如主教Romero對群眾說: 耶穌在二千年前已經受到這樣的對待,更且以莫需有的罪名,受盡凌辱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假若我們仍活在自我的死水裡,既看不到自己的價值和光明近在咫尺之遙。作為基督徒的我們可會汗顏?
「因為在你那裏有生命的泉源,藉你的光明纔能把光明看見。」(詠36: 10)
聖經:若11: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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