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傳與見証

作为基督徒传扬天国喜讯是义不容辞。九年前,「生命恩泉」由Paul Yeung带领几位教友开始了以大众传媒作为福传的工作,实在值得高兴及支持的事。本人虽不在多伦多,但我非常常欣赏一群教友能主动构思及推动这传播福音的方式,特别在加拿大的华人团体,有那麽多的华人尚未认识天主教的信仰,教会团体中的平信徒能够开始这样的福传平台,实在是天主对华人的一份祝福。在这事工上,得到信友的积极支持,义工的投身参与,虽然困难重重,有目共睹其发展仍欣欣向荣。

然而,当喜讯能够透过不同渠道接触人心时,魔鬼便不能忍受,开始利用人性的软弱来破坏这福传对人的帮助。当我第一次听到「生命恩泉」出现问题时,而问题竟出现在「生命恩泉」成立的背後推动者,我有点不敢相信和感到惋惜及可悲,这就好像父母不愿见到子女成长独立,永远要生活在他们的荫庇下,而且,在教会互为肢体的关係下,这种握杀现象足以伤害整个基督的奥体。幸好,Paul 及义工们能为福传、见证大局著想,亦为了保持与教会的团结共融,除忍受种种压力外,更将「生命恩泉」发展成为「华人圣职牧民协会」的其中一个事工。

最近,当我从网络看到Paul Yeung及「生命恩泉」被人指名道姓打压时,一方面我为Paul感到开心,因他为了传扬基督的讯息而受到迫害,在这情况下的福传,一定会有好的成果, 如真福八端所言:

「为了实行天主的旨意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天国是他们的。别人若因著你们跟从我,而侮辱你们、迫害你们、说种种恶言诽谤你们,你们是有福的。你们要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报答将是丰厚的。你们效法那些先知,他们先前也曾受过同样的迫害。」(玛窦5:10-12)

另一方面我也想到:当人著眼权力时,往往会将传扬福音的行动在观众前变成了反见证。将福传变成营商,以现今商业社会的处事方式而不以基督的精神来推动福传事工,这实在非常可怕。福传是没有专利的,或许,我们需要反省耶稣在若望要求他禁止一位不与他们一起的人驱魔的教训:

「不要禁止他,因为没有任何人,以我的名字行了奇迹,就会立即诽谤我的,因为谁不反对我,就是倾向我们。」(谷9:39-40)

梵二大公会议在教会传教工作法令指出:「教会的全体子民要确切感觉到自己对世界的责任,在自己身上培养真正的大公精神,把自己的力量应用在传播福音的工作上。…… 最基本的责任,便是虔度基督徒的生活。…… 这种生活的见證,如果按照『大公主义法令』的原则,和其他基督团体共同去作,则将更易收效。(传教工作法令#36)

所以,如果有两个不同的团体/机构製作及播放不同的福传节目,对观众来说是可以接触更多的讯息,更容易体会到那份共融的见證,达到更有效的福传效果。事实上、福传是将基督介绍给人认识,而不是将观众拉到自己的身边,多一位我可以跟随自己的人。

真福教宗若望保录二世在位时,曾因教会以前过於坚持己见而做成的错误向有关的人致歉,因为这些作为也妨碍了福音的传播及天国的彰显;难道「盐与光」的领导人连这简单的道理也不明白?这岂不是浪费捐款人的心意?

但愿身为基督奥体的成员,能为奥体因肢体的衝突受到的伤害,祈求上主的治疗。「生命恩泉」的工作人员不单继续努力发展福传事工外,也以灵修性的祈祷聚会、在生活中实践信仰,好能达到真正的福传的效果。

期望「生命恩泉」永远是 A ministry formed by a group of Chinese Catholics, and won’t become an organization. 福传是基督徒的使命,不是有空时才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