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羅馬書是保祿寫給在羅馬、一個非由他或其團隊建立、由猶太人及外邦人組成的基督信徒團體。雖然寫信的目標及背景不清楚;但內容同樣涉及信仰問題,保祿以其本身的猶太背景及皈依經驗談論法律、罪惡、成義、天主的召叫、信德和救贖等,他認為信仰生活就是「皈依天主」,只有「信德」使我們皈依天主,分享祂的生命;保祿指出:人若為了得救而遵守教規、法律,皈依宗教沒有什麼好處,因為唯一得救之道在於天主的慈悲大愛。

書中談到的「正義」或「成義」,是指天主的永恆旨意,祂面對人類的叛逆時常願意寬恕、及使人與祂合而為一。因此,天主的正義,本來是罪人有欠於天主,變成了天主有欠於自己,天主承擔了寬恕的義務。天主的正義,就是祂決不放棄任何罪人。天主為符合祂的正義,人雖有罪,祂仍憐憫及赦免人的罪,吸引人與自己一起生命。保祿稱這種憐憫和寬恕,使人參與天主的生活的行動為「正義」,這是基督耶穌藉十字架的死亡和復活,為全人類所賺得的。

羅馬書約寫於公元五十七至五十八年,地點可能在格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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