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紀

申命紀是梅瑟五書的最後一本,是梅瑟向百姓諄諄訓誨的最後訓詞。本書的其中一個特點,是沒有歷史的記述,卻是以民進入福地前一個月內所發生的事情。

申命紀有「重申前命」之意」事實上,這名稱和本書的內容極為吻合。因為本書內所述的法律,大部分不是新法律,而是重申梅瑟在西乃山所立的法律。

學者們稱申命紀為梅瑟的遺囑。因為本書所載,是梅瑟死前一個月在摩阿布平原向以色列子民所講的三篇演詞。梅瑟回顧四十年來在曠野的經歷:天主對選民的愛護與仁慈,卻換來選民對天主的無信和不忠,因而受到懲罰;梅瑟以此告誡以色列子民,務要恪守盟約的法律,善用天主的恩賜,選民的禍福存亡,全繫於自己手中。

近代學者說申命紀的寫作背景,應是梅瑟時代。但在成書之後,由於客觀環境的需要而補充或刪減了某些內容。基本上仍可視為梅瑟的作品。

本書的思想很接近新約,它的特點就在於把天主與人彼此間的愛情,作為宗教的基礎和目標。天主所特選的民族,不是因為他們特別好,比其他民族優越,只是因為天主愛他們。這份愛全表現於日後的生活中:天主和他們立約,照顧他們,用奇妙的方法帶他們出離險境;亦出於愛的緣故,天主絕不容許他們背離祂。所以在他們背約時懲罰他們。但在懲罰當中,天主仍流露著祂的慈愛。申命紀中隱含著天主至大的愛的法律。面對天主如此偉大的愛,以民必須以生活來配合這個愛,必須以愛還愛來恪守誡律,這就是申命紀的中心思想。

學者們咸認為申命紀在文學、宗教、政治等各方面,都對後期的聖經作者發生著巨大的影響力。以民對法律向來尊敬,因為他們知道,只有法律可以使他們團結在一起,只有法律可以確保他們不致喪亡。因此,本書被收藏於上主的約櫃旁;同時每隔七年應向全民眾宣讀一次。可見,申命紀在以民中的地位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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