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傳與見証

作為基督徒傳揚天國喜訊是義不容辭。九年前,「生命恩泉」由Paul Yeung帶領幾位教友開始了以大眾傳媒作為福傳的工作,實在值得高興及支持的事。本人雖不在多倫多,但我非常常欣賞一群教友能主動構思及推動這傳播福音的方式,特別在加拿大的華人團體,有那麼多的華人尚未認識天主教的信仰,教會團體中的平信徒能夠開始這樣的福傳平台,實在是天主對華人的一份祝福。在這事工上,得到信友的積極支持,義工的投身參與,雖然困難重重,有目共睹其發展仍欣欣向榮。

然而,當喜訊能夠透過不同渠道接觸人心時,魔鬼便不能忍受,開始利用人性的軟弱來破壞這福傳對人的幫助。當我第一次聽到「生命恩泉」出現問題時,而問題竟出現在「生命恩泉」成立的背後推動者,我有點不敢相信和感到惋惜及可悲,這就好像父母不願見到子女成長獨立,永遠要生活在他們的蔭庇下,而且,在教會互為肢體的關係下,這種握殺現象足以傷害整個基督的奧體。幸好,Paul 及義工們能為福傳、見証大局著想,亦為了保持與教會的團結共融,除忍受種種壓力外,更將「生命恩泉」發展成為「華人聖職牧民協會」的其中一個事工。

最近,當我從網絡看到Paul Yeung及「生命恩泉」被人指名道姓打壓時,一方面我為Paul感到開心,因他為了傳揚基督的訊息而受到迫害,在這情況下的福傳,一定會有好的成果, 如真福八端所言:

「為了實行天主的旨意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天國是他們的。別人若因著你們跟從我,而侮辱你們、迫害你們、說種種惡言誹謗你們,你們是有福的。你們要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報答將是豐厚的。你們效法那些先知,他們先前也曾受過同樣的迫害。」(瑪竇5:10-12)

另一方面我也想到:當人著眼權力時,往往會將傳揚福音的行動在觀眾前變成了反見証。將福傳變成營商,以現今商業社會的處事方式而不以基督的精神來推動福傳事工,這實在非常可怕。福傳是沒有專利的,或許,我們需要反省耶穌在若望要求他禁止一位不與他們一起的人驅魔的教訓:

「不要禁止他,因為沒有任何人,以我的名字行了奇跡,就會立即誹謗我的,因為誰不反對我,就是傾向我們。」(谷9:39-40)

梵二大公會議在教會傳教工作法令指出:「教會的全體子民要確切感覺到自己對世界的責任,在自己身上培養真正的大公精神,把自己的力量應用在傳播福音的工作上。…… 最基本的責任,便是虔度基督徒的生活。…… 這種生活的見證,如果按照『大公主義法令』的原則,和其他基督團體共同去作,則將更易收效。(傳教工作法令#36)

所以,如果有兩個不同的團體/機構製作及播放不同的福傳節目,對觀眾來說是可以接觸更多的訊息,更容易體會到那份共融的見證,達到更有效的福傳效果。事實上、福傳是將基督介紹給人認識,而不是將觀眾拉到自己的身邊,多一位我可以跟隨自己的人。

真福教宗若望保錄二世在位時,曾因教會以前過於堅持己見而做成的錯誤向有關的人致歉,因為這些作為也妨礙了福音的傳播及天國的彰顯;難道「鹽與光」的領導人連這簡單的道理也不明白?這豈不是浪費捐款人的心意?

但願身為基督奧體的成員,能為奧體因肢體的衝突受到的傷害,祈求上主的治療。「生命恩泉」的工作人員不單繼續努力發展福傳事工外,也以靈修性的祈禱聚會、在生活中實踐信仰,好能達到真正的福傳的效果。

期望「生命恩泉」永遠是 A ministry formed by a group of Chinese Catholics, and won’t become an organization. 福傳是基督徒的使命,不是有空時才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