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教孩子更有效的方法

在新聞報導中,提到百份之九十的美國父母曾以體罰管教孩子,可惜,大部份都不成功;專家研究指出,管教子女最重要而又有效的條件是首先與子女建立密切的良好關係。

一天,七歲的瑋婷因貪吃而不肯與弟弟分享自己的巧克力,引致弟弟與她發生衝突及大哭起來,母親感到有點憤怒、責斥她不聽話,不懂得愛護弟弟,且常常與弟弟爭執,於是要她拿取另外一粒巧克力給他的弟弟,她還是有些不願意,母親感到更氣憤,隨手拿起一件東西,打了瑋婷兩下。

實在,很多父母仍使用體罰來管教孩子,特別當孩子搗蛋、闖禍、發脾氣、不聽話或與弟妹爭執時,父母都很容易傾向以體罰或責罵來使孩子就範,﹝打孩子在加拿大是犯法的﹞。在某程度上,打罵的確能夠暫時達到「管制」孩子的效果,但並不能長遠而徹底地教導孩子改變其錯誤行為或不良習慣,同時亦帶來很多破壞性的副作用。

「打罵」起初會使孩子對父母產生害怕和不安的心理,繼而使孩子出現忿怒與憎恨的心態,漸漸破壞父母子女的感情關係;孩子稍為長大,他便學會掩飾問題,為逃避父母的打罵而離家;其次,這種管制方式也會傷害兒童的自尊心,使孩子漸失自信、妨礙他的良知發展,更嚴重的情況,可導致反叛性行為的增加和有自我放棄的現象;再者,孩子學會以強權暴力去解決問題及對付弱小者,將來可能作出更多的反社會行為。

教導孩子要嚴緊 ── 基本是與孩子一起訂立清楚而他能力能夠遵守的家規,﹝例如:在發脾氣時不可傷害別人,不可破壞東西,或傷害別人的自尊,﹞劃定範圍,使孩子知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做,以便日後容易跟進,而你就貫徹始終地去執行;一次縱容,足以遺害他以後的自律能力;教導孩子要從搖籃開始,嬰孩也懂得以他的哭聲來控制父母。有求必應,聽其為所欲為,以博取孩子的歡心的父母,將來不但不能使孩子建立自律,父母對於管教亦會感到無能為力。

孩子犯錯,父母需要冷靜和耐心地以積極的方式來幫助孩子明白錯誤的所在,與孩子一起商討解決的方法,同時向他們表達自己的感受或對他們感到失望的理由。如果真的需要以處罰來教導兒童,最多是要他冷靜一段時間獨處一角﹝Timeout﹞,或要他做些補救工作和承受他的行為所帶來的後果。

要求堅決和規律清楚的父母,並不會使子女害怕,只要能夠讓他們自由表達意見,跟他們討論及給與教導和鼓勵,管教問題便容易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