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婚姻基於有效的「愛意表達」

忘記那位朋友曾告訴我一則故事:某人氣憤憤地抱怨她的朋友恩將仇報。她為了給好友驚喜,安排一個熱鬧的生日會,好不容易租下某高級會所,沒想到對方卻堅持不來,說在那類地方她不習慣。氣憤之餘,這位朋友大發牢騷說:「為了妳,我不知花了多少心血時間,妳真是不知好歹!」沒想到對方只淡淡回了一句:「是妳在過生日,還是我過生日?」

相似的情況不單出現在朋友之間,也屢次發生在夫婦的生活中;為對方做了一些事情或買了一份禮物,是否必定等同關愛對方?是否一定得到對方接納?到底是為了滿足自己喜好或是為了對方的渴求?行動之前會否事先考慮對方的意見和感受?當然,一次個別的事件很難界定是不是表達真愛,況且,不同的人對「愛」有不同的理解,但在婚姻中,「愛」肯定是一項給對方的承諾、一種需要委身的行動,這不單是一種理想,更是雙方需要在生活裏不斷地學習和實踐。

談到婚姻中的愛,夫婦並非與生俱來懂得怎樣過婚姻生活、怎樣為人夫妻,絕大部份的父母也不會教導其子女在婚姻中怎樣過愛的生活;一般夫婦都是從生活中學習模仿、在經驗中體會反思,再在自己的境況中加以改進,夫婦需要在這種情操下慢慢學習、成長。幾時夫婦能夠為配偶著想,以尊重、接納及容忍的態度面對差異,以犧牲、付出和主動的關懷去承擔責任,那就可以說他(她)真的懂得怎樣開始去愛了。在恩愛的夫婦中,他們腦海中常想著:對方為自己及家庭付出了那麼多,而自己卻為配偶付出這般少。

雖然人對愛有著不同的詮釋,但對以下耳熟能詳的內容(聖經中的教導),相信沒有人會提出異議;愛是忍耐的,慈祥的,不嫉妒,不誇張,不自大,不作無禮之事,不求己益、不動怒,不圖謀惡事、不以不義為樂,卻以真理同樂:凡事包容、凡事信任、凡事盼望、凡事容忍。如果夫婦在兩人矛盾出現時想起這些說話,一定可以幫助履行真愛,促進大家的婚姻關係。

大部份的夫婦在婚後初期都願意為配偶付出更多、愛對方更多;可是,在付出的過程中,有時並沒有被對方體會,甚至產生誤解,就如上面所提的故事或很多子女體會不到父母之愛一樣,難道故事中的某人不愛她的朋友嗎?父母不關愛他們的子女嗎?也許我們會發現他們未有以對方能夠體會或喜歡的方式去表達那關愛的行動;換言之,如果夫婦要有效地傳達愛意,便需要以配偶的方式去表達。

家庭與婚姻生活輔導大師Dr.G. Chapman 指出:愛是你為別人做的事,並不是為自己而做,故此要向配偶表達愛意,便要學習說配偶的「愛之語言」,更要懂得他/她獨特的表達方式;這樣才能讓對方明白、體會。Dr. Chapman提出在婚姻中傳達愛意主要有五大途徑,就是:肯定的語言(包括向對方說肯定及謙遜的說話),稱心的時刻(給予對方不分散的注意力及稱心的分享交談),接受禮物(禮物是愛的視覺象徵,也把自己作為禮物:在重要時刻,陪伴在側),服務的行動(主動地或配合配偶的請求方式參與家庭工作事務),身體的接觸(在婚姻愛中其中一個重要的溝通表達方式:牽手、親吻、擁抱、愛撫…)。當然,這五種途徑不是一致性地可以應用在所有夫婦身上,有些人較容易從讚賞的說話中感到愛意,另有些人則從你參與家務中體會到愛,亦有些人在配偶的內心分享或陪伴中經驗到愛;因此,夫婦兩人都需要尋找對方的「愛語」,或坦誠詢問對方,學習以對方重視的方式來表達,那便能夠避免造成南轅北轍、浪費心血。

幸福的婚姻,並非偶然得來,因為婚姻並非一件靜止的事,而是兩人的互動「過程」,所以也需要兩個相愛的人決心去學習,有意識和不斷地努力去發展他們獨特的生活方式,這樣便能使幸福婚姻的美夢成為真實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