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我不尋求我的旨意,只尋求我父的旨意

耶穌在加里肋亞加納,變水為酒的的地方,有一位王臣他的兒子在葛法翁患病快要死了,這人一聽說耶穌從猶太到加里肋亞來了,就到耶穌那裏去,懇求耶穌到葛法翁醫治他的兒子。葛法翁位於加里肋亞海濱,加納是加里肋亞山區的一個小鎮,與葛法翁相隔約四十八公里。王臣要求耶穌治好他的兒子有足夠的信心,但他不能想像耶穌在四十多公里以外的地方能行這樣的奇蹟,醫好他快死的兒子。耶穌責備他,因為王臣的信仰是一種需要証據的信仰。耶穌叫他回葛法翁去,並確切告訴他,他的兒子活了;他就一點也不懷疑,從命走了,王臣的僕人下去時,他的僕人迎上他並説,他的孩子活了。王臣問孩子病勢好轉的時刻,僕人對他說:「昨天第七時辰,熱就退了。」王臣就知道正是耶穌向他說:你的兒子活了的那個時辰;因這事王臣和他全家都信了耶穌。

耶穌講論天主是他的父,以致他叫人懂得他是在說自己與天主同等,只聲言他有復活死人、使人進入永生或進入永罰的能力。上面記述的奇蹟是一種信號:在這世界上耶穌的話有能力恢復人的生命,耶穌是生命的施與者,更重要的事實,耶穌現時仍然有權賜與相信他的話的人永生,並在末日有權使凡信賴他的話而懷着善意生活的人、相信派遣他來的父,在現世便獲得永生:「聽我話的,相信派遣我來者的,便有永生,⋯⋯。」(若5:24)凡對基督有信仰的,他已在他內生活,在末日就不會被定罪。

耶穌與天父的關係是父子關係,接受父的至高無上的賜與:就如父是生命之源,照樣他也使子成為生命之源。若子在末日有權賜永生,他就也能審判。耶穌不單因他是天主子,而且因為他是人子,是成了血肉的聖言要執行審判。是一個人要審判人類,所以人人確信要受的是很慈祥和富於憐憫的審判。

聖經:若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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