冊封一些信徒為聖人,就是隆重地宣布那些信徒曾英勇地修德。並曾忠於天主的恩寵而生活過。教會藉此承認在她內的聖德之神的能力,並支持信徒們的望德,給他們提供聖人作為模範和代禱者。
「聖人和聖女,常是教會歷史最困難的時刻中,革新的泉源和起點。」(天主教教理 828)
聖女傅桂林 (1863-1900),聖名瑪利,河北深縣人。自幼矢志守貞,在獻縣仁慈堂畢業後,幫助傳教,成績卓著。武邑大劉村堂區,可說是她一手創建的。
拳匪把貞女帶到村外,她知道殉道的時刻已到,高聲大呼「耶穌救我」!匪徒聽得不耐煩,喊其止步,拿起刀來,把貞女頭顱砍掉,又狠狠地在她身上開了多槍,再拾起她的頭顱,帶往武邑龍店懸掛起來。兩年後,貞女胞弟傅本原來遷墓,赫然發現遺體完好如初,並沒有腐朽。教內教外的人,莫不驚奇,都認為這是天主為光榮她所顯的奇蹟,傅貞女殉道時年三十七歲。
1955年4月17日,教宗庇護十二世宣傅桂林為真福。
2000年3月10日,教宗若望保祿二世宣為聖人,並於10月1日在羅馬舉行冊封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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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教會就如舊約在大先知時代已可以見到,先知們為要保存自己純潔的心,而且使百姓也能保存他們純潔的心,忠於天主,亦忠實於天主的法律,不拘遭受多少折磨與困苦,甚至犧牲性命也在所不惜。(耶26 : 20-23)
殉道者證實的,不一定是他們所見所聞的,而他們為所信仰的天主作證而殉道。正如基督所預言的,宗徒要遭受艱險困厄,正如自己在世所遭受的一樣。
「世界若恨你們,你們該知道,在你們以前,它已恨了我。若是你們屬於世界,世界必喜愛你們,有如屬於自己的人;但因你們不屬於世界,而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為此,世界纔恨你們。你們要記得我對你們所說過的話:沒有僕人大過主人的;如果人們迫害了我,也要迫害你們…」 (若15:18-20a)
為什麼基督徒要受迫害,因聖神燒毀我們的污穢,灼熱我們愛天主和愛人的心火,增加我們的聖寵聖德。使我們勇於承認是被揀選的;為受到迫害或不公義對待的人,他們寧可聽天主的命,不聽恃權欺人的命。
處於現今世代,信仰天主會有迫害嗎?聽似離得很遠!雖從媒體得知一些基督徒的教堂被破壞,神長、教友被挾持;生命財產受到威脅。其實無需想得太遠,近在身邊也有迫害。你能否公平的接納異己?接納一個與我意見不同的人?又或倒轉過來,當你實踐基督教導的價值時,如:你是否承認只有天主才是生命的主宰,你會否冒別人的指責、反對去保護弱小的生命,如:胎兒?反對安樂死?當我們對這類事情聽而不聞、視而不見時,我們也扮演著迫害者的角色。
作殉道者不易,因為我們的心不夠純潔,也害怕死亡,甚至我們的生活離基督的教導很遠。耶穌說:「心裡潔淨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們要看見天主」(瑪5:8)。看見天主是認識天主的本質—-愛。但在生活中,我們什麼時候看見天主?我有什麼感受及行動?
天主看我們有否在「小事上忠信」。(路19:17)。例如:乙向你訴說她向甲要求的事不得要領,乙很是氣惱甲,你有否以聖經的教導給乙分析事情,或只聽乙的憤怨而失卻勸戒的一環,違反聖神的引導,反將仇恨、嫉妒帶給乙,沒有在主內作彼此建立的事……在這些小事上,在平常的生活表現中尚未能夠實踐基督的教訓,天主怎會讓我們承擔重任?我們需要竭力為兩極的人和平共處,若乙不聆聽因你不站在她那邊,將怒火加於你頭上。就為乙祈禱,讓天主的德能改變乙。乙忘了修德是基督徒的應有態度,真正信仰天主的基督徒,不會因一己的利益而不將正義吶喊。況且耶穌說:「是就說是,非就說非,其他多餘的,就是出於邪惡」。(瑪5:37)
保祿在迦拉達書說:「弟兄們,如果見一個人陷於某種過犯,你們既是屬神的人,就該以柔和的心神矯正他;但你們自己要小心,免得也陷入誘惑。你們應彼此協助背負重擔,這樣你們就滿全了基督的法律。人本來不算什麼,若自以為算什麼,就是欺騙自己。」(迦6:1-3)
我們堅持為義而受迫害是對天主表達的望德、對基督應許的信德、對迫害者的愛德,因著基督的教導為迫害者祈求祝福。這就是「十字架的道理」。
祈禱:
We Are Called
Come! Live in the light! Shine with the joy and the love of the Lord!
We are called to be light for the kingdom, to live in the freedom of the city of God!
We are called to act with justice, we are called to love tenderly, we are called to serve one another, to walk humbly with G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