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獄與天堂的自白

兩人從家的窗戶望出去,一個看到繁星滿天,一個只看見遍地黑暗。一個人以內心的眼去看現實只看到自己的想法、生活的方式,原是與別人不相干的,若我們的知覺,時常與其他人比較,對人生會變,對天主的看法也會變。

路18: 9-14

這法利塞人做了他說的一切,沒有犯下梅瑟法律禁止的事情,禁食是先知們稱讃的善功,什一捐獻是法律上規定的。這比喻的原意,並不是勸阻人們實踐宗教上的虔誠和善功,而是對行這些善功和行為提出質疑。法利塞人為在世人和天主眼裏,表現出自己的正義。路加特別在第九節強調這一點。

相反,這稅吏沒做過什麽特別虔敬的善功。事實上,假如一個稅吏會為別人而行善,那才令人吃驚。在羅馬帝國佔領期間,稅吏不單對自己的同胞背信、圖利和搾取的勾當,為的是讓自己變得更富有。他們和羅馬人交往,與異族人往還在猶太法律的禮儀上視為不潔,因而將自己排除於猶太社群之外。與熱誠的法利塞人相比,稅吏絕不可能被視為誠實、聖潔和虔敬的人。可是,與法利塞人不同的是,稅吏承認自己是個罪人。他祈求上主的寬恕和憐憫,站在聖殿的入口處,頭也不敢抬,因着自己做過的事情,後悔不已,並祈求天主可憐自己的過犯,渴求天主的仁愛。路加聖史述說稅吏離開聖殿時,成了正義的人。

第一個人的祈禱在天主前自讚自誇;另一個人的祈禱是謙虛地祈求天主的仁慈。第一個以自己和別人作比較,結果是自滿自大;第二個人則與天主比較,自覺在神聖的主前,自承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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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這比喻稅吏捶着自己的胸膛説:「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罷!」的痛悔哀號;看到稅吏的表現,與我每次參加感恩祭悔罪禮時,三次捶胸:「我罪!我罪!我的重罪!」呼求主的寛恕有何感受?
2)在我的信仰𥚃,什麼事物/人物能幫助我虛心、虔誠地與天主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