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聖的生命

我們知道白白而來的信仰,不是靠我們自己賺回來,這拯救全賴耶穌基督的犧牲。保祿勸勉我們「以天主的仁慈請求你們,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這纔是合理的祭禮。你們不可以此世同化,反而應以更新的心思變化自己,為使你們能辨別什麽是天主的旨意,什麼是善事,什麼是悅樂天主的事,什麼是成全的事。」(羅12:1-2)

只有被基督的愛所激勵才能行善,不應是怕將來受罰之故而逆心意行善,那是消極的丶假裝的丶不能持久的善,若是如此內心深處肯定抑鬰不安的。因為我們時常冒犯天主和人,試想我們一般辦修和聖事時,離不開重覆不斷的罪,為什麼我們不能突破犯罪的悪勢力,乃因我們仍與魔鬼交往,沒有真正順應聖神在我們生命裡面的要求行事生活,耶穌對罪是超越十誡字面的要求,他不要我們犯罪,也不是要我們生活如走在綱線上,神經緊張般生活,而需要我們更新心思變化自己活出像他的生活。耶穌的活動與生活常受聖神的支配、受聖神引導,在聖神內專心服從愛慕天父和人類。基督處處以他「自由」的選擇,揀選天父的旨意生活。奉獻自己,在這裡所說的奉獻不是一般金額奉獻或獻身作修道,而是我們應把生活上的主權交在上主手裡,如:衣食住行、學業、事業、財物、志向,都以耶穌基督為依歸。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基督,不以自我為中心,只以基督為目標。每天過這種完全奉獻的生活,就能把成聖實踐在生活上。我們教友怎樣過著完全奉獻的生活呢?就是譲基督在我們裏面活出來── 「我已經同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了,所以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基督在我內生活;我現今在肉身內生活,是生活在對天主子的信仰內;他愛了,且為我捨棄了自己。我決不願使天主的恩寵無效,因為如果成義是頼着法律,那麼,基督就白白地死了。」(迦2: 19 – 21)

教宗方濟各勸勉我們「努力把自己的心開懇為一塊良田,讓落入心中的聖言種子結出豐碩的果實。耶穌自己不是一個強制者,而是一個建議者。祂以自我奉獻而非征服的方式吸引我們。祂播撒的聖言種子,這種子不是一個牢籠或䧟阱,而是能結出果實的種子」── 基督徒,我們無論每日都能生活在成聖與否,成聖是每日善渡自己的本份,不用與別人比較,不要說:他富有可用金錢賙濟貧乏的人(我呢? )、他不用工作有很多時間能探訪獨居者和病人(我要辛苦工作才有生活)。然而耶穌不也讚賞那窮寡婦把她僅有的兩文錢,所有的一切生活費都投上了作為給天主的獻儀,和信賴天父的照顧去施與嗎?其實,妥善做好上司給我的工作和抱著耐心與我合作的同事共事,不馬虎但盡責;在家庭中對配偶、子女照顧愛護周詳,禮待在公共交通時相遇的人群;在困難、患病中,投靠依賴上主,開放交托我每日愉快的、痛苦的心,對上主堅定不移的希望,這樣便已在成聖的路上了。

聖經: 羅8: 1- 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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