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2016年5月全球五個離婚率最高的國家,排首比利時是歐洲最高達75%;荷蘭因誇國聯姻的存在,導致了離婚現象突出;美國55%,俄羅斯排行第四,因離婚代價低;韓國屬保守國家,隨著女性地位上升,追求自由的呼聲越來越高也佔30%, 是亞洲離婚率高的國家。

這些歷年的統計是否意味著造物主的婚姻制度已不能行得通呢?我們能明白上主造男造女的心意嗎?上主的旨意:婚姻為人類是快樂、幸福而設的。祂的旨意也永不改變。「為此,人要離開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為一體。」從這段聖經章節衍生的原則,就是:除非你們預備好一輩子「結合」在一起,即使「分離」也沒有用。〝依附〞依希伯來原文 dabaq 的定義:「攀附、黏住、緊緊纒住、窮追不捨。」近代聖經英譯本其希臘文之意:水泥粘接凝固或鐵焊接成一體,使兩個不能再分開。顯然天父傳遞給夫妻一個強有力的信息,特別給丈夫一個積極行動的途徑,就是丈夫要盡己所能、盡力為與妻子維繫一條牢不可分的愛索。妻子也以同樣的態度回報丈夫。這條愛索不像包裝禮物的那些漂亮絲帶,而像綱筋一樣,在日常生活各種危機的高壓下焊接出來的,使兩人緊緊結合,永不分離。〝依附〞另一意義是全心的委身、靈魂、理智、情感和肉體方面。任何使你們的距離拉遠 ── 不管是心智或肉體的 ── 都必須避免,否則它會破壞婚姻的完美。

人若照着天父在創世之初設定的婚姻式樣去行,必帶來奇妙的效果,二人成為一體。達到這樣的先決條件,婚姻必須是一夫一妻制,只有兩個人,不是一夫多妻或一婦多夫制。同時,必須禁絶一切的姦淫,如主耶穌在新約說:「他們不再是兩個,而是一體了。」如果你想以聖經這個〝依附〞的標準來衡量自己的行為、態度、言詞,可以問自己以下的問題:我這樣做㑹幫助或破壞我們的關係?我做這個決定能表示對配偶的愛與忠誠嗎?我這樣的態度會使兩人更親近或更疏遠?我這樣說會產生正面抑或消極的反應?

造成婚姻不和諧有一個基本的原因,在創世紀第三章,你會發現罪和恥辱的根源:自我中心、自私、斤斤計較、只顧自己的需求和慾望、為自己而活、為自衛或掩飾己過而苛責親人,做一些令天父不喜悅的事。在許多情形下,都使人無法放棄自己某些東西,而未能建造理想的婚姻。例如:一些事業型的女性,她們和丈夫的關係像室友多於夫婦。有些女人整天埋首忙不完的家務和追看電視劇,白白浪費美満婚姻。一些男人下班後與同事享受快樂時光飲酒去了,另一回家便定睛在電視球賽上,無心與妻子溝通。有些母親或父親愛兒女過於配偶,等兒女長大離家,他們的感情亦不復存在。

實際上,要將生命的焦點集中在天父的意願上,祂是家庭的主宰,其次便在配偶身上,這意味著將其他的事務擺在第三位置,房子、興趣、嗜好,一切不要本末倒置。若彼此都接受、尊重、愛護配偶,閱(伯前3: 1-7) 的勸勉。聽從天父在創造世界時的婚姻標準及我們必須遵從的原則,就是一男一女出於自願而結婚,這段婚姻便由那一刻,天父已將兩個個體融為一體了;而耶穌加添了一項聲明:「為此,凡天主所結合的,人不可拆散。」(瑪19 : 6b) 只有死亡能使夫妻分離,如有人試圖離婚,就是藐視天父旨意的人。耶穌淸楚告訴我們,不管古時或現代婚姻都是永遠的。若人將〝骨中之骨,肉中之肉〞的配偶視作「不能愛」而離棄,已經違反了主耶穌彼此相愛的命令,若再結婚,她更說:「就是犯了奸淫,凡娶被休的,也是犯奸淫。」有一些人認為大家已經到了同牀異夢,貌合神離的地步,難道還要繼續走下去?可是捫心自問走到這步前,主耶穌已對我們提醒:「凡注視婦女,有意貪戀她的,他已在心裏奸淫了她。」這亦指女士而言。在最初有犯罪的念頭時,便要徹底悔改,不要依戀令你犯罪的人和物件,這决定表示對配偶的愛和忠誠。

婚姻包括:建立一種親密永遠的夫妻關係,終生不變的忠誠;積極地追求永不放棄的愛。只要我們願意遵從祂的話,一定能得到婚姻的祝福。離婚是玷污了創造主聖潔的計劃。

聖經:創 2: 24; 瑪 19: 3 一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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