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道者的精神

在舊約時代殉道者的理念,是要保存自己純潔的心,忠於天主,亦忠實於天主的法律,不拘遭受多少折磨與困苦,甚至犧牲性命亦在所不惜。瑪加伯父子(加下第6,7章)的殉道史,顯露的概念:即殉道者所證實的,不是他們所見所聞的,而是他們所信仰的,都是為他們所信仰的天主作證而殉道的。

「殉道者的血是基督徒的種子」(戴都良《護教書》50,12)。在日常生活中,不流血的殉道者,都要具有深刻的信德在主耶穌內,「無論是困苦、是窘迫、是迫害、是飢餓、是赤貧、是危險、是刀劍,都不能使我們與祂的愛隔絶。」(羅8:35)才能培養義不容辭,為天國見證的勇毅精神。

耶穌在他憂悶恐怖時向天父祈禱,「我父!若是可能,就讓這杯離開我罷!但不要照我,而要照你所願意的。」耶穌對天父的愛、信任、依靠、順服在父內;「雖然耶穌與天主同等⋯⋯,他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斐2:6-8)

第一位殉道者在新約時實是主耶穌,他為愛天父,聽命、義無反顧的愛、犧牲自我的愛,在天父的旨意下;捨棄了與天主同等的身份,順服在父的救贖計劃中,他流盡寶血,犧牲自己的生命,為使我們的罪過得赦免,心靈得解放,讓我們活在自由人世的境地、能度如沐春風歡欣的日子,預嘗天堂的喜悅。

信耶穌不是相信很有意義的道理,而是為愛天主以行為回應,為愛獻上自己的生活,這是基督徒的信仰和核心。如:在下午被兒子或家姑頂撞,晚飯時我仍不願與他交談,甚至他與我談話,我亦不願意回答;不要硬心腸,因為心硬招來的負面猜度,產生不少恨意,帶來罪惡的危險,細心觀察一下自己的內心,這是否符合耶穌的教導;內心感到歉疚的便要改正。我是否在生活中不斷努力去愛耶穌?殉道的精神是明瞭天主的旨意,明智地生活在每日的每個時刻。邊學邊改,邊改邊學,直到真正與天主聖三在天堂見面。

另一例子:照顧失智的媽媽,嘗試讓她在家唱歌打發時間。唱着唱着她以前喜歡的歌,呆坐一旁的媽媽開始有反應。我趕緊把歌詞放在她眼前,和她一起唱。印傭阿潔在廚房忙着炊事,竟也跟着哼起來,聽兩遍就會唱,我對她說:若我不在家時,你可陪媽媽唱唱歌!阿潔笑着說:「你教我歌詞,我會用印尼音拼出發音來。」就這樣,虔誠信奉回教、從不吃豬肉、每晚拜阿拉的阿潔,用她美妙的歌聲和我們一起讚美主耶穌的恩典。阿潔說:「我想幫助媽媽的頭腦嘛。」一日我急着要出門時,阿潔追出來問:「妳昨天和媽媽唱的新歌,妳還沒教我呢!」主人不在家,看護不是正好可以少做點事嗎?她怎麼還追出來討工作?原本只為工作賺錢的阿潔,這時看到她關心媽媽的真心。太令我感動了!

記得年少時,在電視機播放一節目,但什麼節目却忘掉了,其主題曲仍在腦裡:「小莫小於水滴,便成大海江河,細莫細於沙粒,便成大地四方。」原來殉道的精神是藉全心的愛天主,服膺主的教導,在小事上全意謙卑投入對人對事的胸懷。

聖經:瑪2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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